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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 马德里国际商标后期指定 马德里国际商标转让 马德里国际商标变更 马德里国际商标续展注册
  • 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

    发表时间:2015-12-08 来源:

    我国申请人通过马德里体系进行国际商标注册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主体资格

        根据《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议定书》规定,申请人必须是协定或议定书缔约方国民,或者在缔约方有住所,或者在缔约方拥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场所。即在我国依法设立的法人、在我国有住所的法人和自然人,或者我国公民有资格通过马德里体系进行国际商标注册申请。国际注册商标的申请人名义应与其国内基础商标注册申请人或注册人一致。

    二、提交申请文件及提交方式

        申请国际商标注册,需提交:《马德里国际注册中文申请书》、外文书式MM2表格、国内基础商标注册证或受理通知书复印件(基础商标发生过变更、转让、续展等事项的,应一并提交相应核准证明)、委托代理人提交的应提交委托书、指定美国的应一并提交MM18表格。

        按照《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议定书》,商标国际注册的官方语言为法语、英语和西班牙语,但是目前我国只接受法语和英语两种语言的申请。

        申请人可直接向商标局提交申请,也可委托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三、商标局受理和形式审查

        商标局国际注册处对马德里国际注册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其中国际注册处收文员对中英文申请书式的选择是否正确、文字是否规范、提交文件是否齐全进行审查,国际注册处审查员对外文商品的翻译、基础商标注册或申请的商品与国际注册申请的商品是否相符、缴纳注册规费等情况进行审查。

        商标局对形式审查合格的国际至粗恶外文申请书式向国际局递交,中文申请书式留商标局存档。

    四、国际局的形式审查与注册登记

        国际局对商标注册申请书的填写是否符合《马德里协定》、《马德里议定书》以及《共同实施细则》的要求、商品和服务的表述是否正确、商品和服务的分类是否有误、有关费用是否缴纳等事项进行审查。

        对形式审查合格的国际注册申请,国际局予以注册,并向申请人颁发国际商标注册证。国际商标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自注册之日起计算。

    五、被指定缔约方主管局的实质审查

        被指定缔约方主管局收到国际局转发的国际注册申请后,将根据其域内法对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被指定缔约方给予保护,目前仅有部分缔约方会发给注册人给予保护的通知或其国内商标注册证。

        对于不符合被指定缔约方法律规定的申请,被指定缔约方有权予以驳回。一般,被指定缔约方主管局行使驳回权利期限为国际局向被指定缔约方寄出商标申请书的日期起算12个月,但根据《马德里议定书》规定缔约方也可以声明行使驳回权利期限为18个月。

    六、国际注册费用

        国际注册费包括:基础注册费+单独规费+附加注册费

        每个国际注册申请只收取一个基础注册费653瑞士法郎。每个指定缔约方收取单独规费,附加注册费为增加类别时的超出类别附加注册费。


  • 马德里国际商标后期指定

    发表时间:2015-12-08 来源:

    一、后期指定含义

        后期指定指一个国际注册原来没有在一个缔约方发生效力(在国际注册申请时未指定该缔约方,或注册申请时指定了该缔约方但被驳回或被宣布无效或放弃注册),商标注册人就该国际注册向该缔约方申请给予保护。基于一个国际注册进行的后期指定可以是一次,也可进行多次。

    二、后期指定条件

        1、后期指定申请人与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人相同;

        2、被指定缔约方与申请人的原属国加入了相同的条约;

        3、后期指定的商品或服务不能超出原来国际注册范围;

        4、后期指定必须缴纳相应费用。

    三、后期指定提交文件及提交方式

        我国注册人通过商标局向国际局提交申请,应当提交:中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后期指定申请书、外文申请书MM4表格、原国际注册证的复印件、委托代理的需提交代理委托书。

        后期指定可由申请人直接向商标局或国际局提交申请,也可委托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向商标局或国际局提交申请。

        后期指定日期为国际局收到后期指定申请的日期;如果是通过商标局提交,且国际局在商标局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收到后期指定申请的,则商标局的首问日即为后期指定日期。

    四、后期指定有效期

        后期指定有效期从后期指定日期开始计算,到该后期指定所依局的国际注册的有效期终止日止。如一个国际注册商标有效期为2005年1月30日至2015年1月30日,注册人在2015年1月29日提交了一个后期指定,则该后期指定的有效期仅有一天,在该商标续展注册时,需将原来国际注册指定国家同后期指定的国家一同续展。

    五、后期指定费用

        基础注册费(300瑞士法郎)+被指定缔约方单独规费+附加注册费

  • 马德里国际商标转让

    发表时间:2015-12-08 来源:

    一、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转让定义

        转让即国际商标注册人将其国际注册商标权让与他人的法律行为。国际注册商标可以全部转让,也可以部分转让。全部转让指商标在全部被指定缔约方、全部商品和服务上的转让;部分转让则仅涉及部分商品或服务,或者仅涉及部分被指定缔约方的转让。

    二、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转让的条件

        受让人应当在马德里条约缔约方内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场所,或有住所,或为缔约方国民。转让方和受让方所属国必须加入了相同条约。

    三、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转让提交文件及提交方式

        转让申请可以由申请人直接向国际局提交,也可通过商标局向国际局提交。

        直接向国际局申请的,提交MM5表格。通过商标局提交申请的,需提交中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转让申请书、英文MM5表格、国际注册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代理委托书。

    四、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转让费用

        每个国际注册转让基础规费177瑞士法郎。

  • 马德里国际商标变更

    发表时间:2015-12-08 来源:

    一、马德里国际商标变更的内容

        马德里国际商标的变更包括注册人名称的变更、注册地址的变更。

    二、马德里国际商标变更提交文件及提交方式

        马德里国际商标变更可由申请人直接向国际局提交,也可向商标局申请由商标局向国际局提交。

    直接向国际局申请的,提交外文书式MM9表格、国际注册证复印件、基础注册或基础申请商标变更的核准证明复印件。

        通过商标局申请的,提交中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人名称或地址变更申请书、外文MM9书式、国际注册证复印件、基础注册或基础申请商标变更的核准证明复印件。

        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应提交代理委托书。

    三、马德里国际商标变更费用

        每个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人名称和地址的变更基础规费150瑞士法郎。

  • 马德里国际商标续展注册

    发表时间:2015-12-08 来源: